根据市人社局《关于遴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》(合人社秘[2020]72号)精神,参照《合肥市心理咨询师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实施方案》,结合实际需要,合肥市心理咨询师协会拟于6月15日组织实施2024年总第十一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。现制定计划如下:
一、评价范围
序号 | 职业名称 | 评价等级 |
1 | 职业指导师 | 三级 |
二、评价对象
本市社会、企业考生。
三、报名条件
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: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(1) 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;
(2) 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;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;
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;
(3)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;
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;
(3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;
(4)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;
(5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;
(6)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4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;
(2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;
(3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;
(4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。
(5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5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;
(2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;
(3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.
四、收费标准
三级:980元;四级:680元;五级:380元;
五、报名流程
1、填写报名表:
2、准备资料:
⑴、一寸白底彩照一张(电子档;以身份证号码命名);
⑵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)纸质及电子档;
⑶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学历证书、工作年限证明、社保证明、原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)原件及电子档;
⑷、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原件。
3、提交资料:将以上资料采取线上提交、邮寄或现场提交。
4、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6月6日。
5、报名结果查询方式:电话/微信。
6、准考证获取方式:
⑴、线上发送电子准考证;
⑵、现场领取。
7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杨奇 联系电话:19155101117(微信同号)
电子邮箱:394686005@qq.com
六、评价流程
1、评价依据的标准及规范:相应职业(工种)、等级国家职业标准;
2、评价实施(评价科目、考评方式、考试时间、考场安排):
评价科目:职业指导师理论、技能;
考评方式:
职业指导师:理论手机考、技能试卷考核;
考试时间:2024年06月15日。
考场安排:合肥市肥西县湖东路1号中盟电子产业园1号楼合肥新航学校
3、证书领取方式:认定结束后,两周内上报考试成绩,系统逐级审核通过,证书下发第一时间上报信息至http://zscx.osta.org.cn/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,以便学员查询;出证后,一周内发放证书。领取方式可选择:现场领取、邮寄等。
4、评价规章制度:国家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政策规定,以及职业技能认定机构有关考务、考评、命题、督导等相关规章制度。
七、监督电话
1、内部督导电话: 19155101116;
2、人社部门监督电话: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51-62729858。
合肥市心理咨询师协会
2024年06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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